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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学校召开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会议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7-17 21:51:10 浏览:

7月13日下午,学校在雁塔校区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会议。公司党委副书记雷西合出席会议。

会上,雷西合副书记就开好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并运用好《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真正把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基本思想,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按条例要求,执行好“党委会会议”制度。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认真学习《bevictor伟德二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的工作制度,要做到会前准备要充分,会中讨论要集中,会后要贯彻落实。既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又要注意议事效率,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确保党委会会议按时、保量召开。三是提高会议质量,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应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紧紧聚焦追赶超越、建设“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以党建工作成效,推动本单位工作和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四是要严格会议记录,妥善保管会议资料。会议记录的作用在于正确反映会议情况,作为整理会议文件,总结经验、研究工作等存、查、备、考的一种历史资料,会议记录要做到准确、真实、清楚和完整。为了确保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切实发挥好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公司党委将尽快制定出台《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对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党委会会议制度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会上,公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常青林对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结果进行了通报。两个公司党委的负责人代表所在公司党委,就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了公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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