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和西迁精神,切实加强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根据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要求。同时,结合国内外近期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2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以及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师生、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增强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规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在全校形成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加强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提升全校师生的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术道德自律、坚守诚信底线意识;进一步明确学术规范标准,夯实学术规范理念;进一步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科研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促进学校学术、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活动形式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对国家、陕西省、bevictor伟德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宣讲教育活动,通过个人自学、讨论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师生专题学习,导师负责对所带研究生开展教育工作。讲好科学家故事,传播优良学风,引导广大师生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涵养优良学风。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参照附件1):
1.《bevictor伟德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科〔2022〕182号)
2.《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年6月)
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5月)
4.《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
5.《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
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
8.《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9.《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
10.《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11.《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
12.《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00号)
13.《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
14.《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1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
16.《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17.《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18.《陕西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暂行办法》(陕科发〔2021〕3号)
19.《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教育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座谈、讲座或宣传活动。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有效提高全校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在科研活动中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操守。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对师生开展警示教育,今后如有学术不端等行为,严格按照《bevictor伟德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2.请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总结报告(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107室。活动材料(如开展情况汇总表、总结报告、活动签到表(扫描件)、现场照片等)电子版发至kjcxdp@xsyu.edu.cn。
附件1:科研诚信相关文件制度等
附件2: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科技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