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办公家具维修服务的通知
院(系)、机关、教辅各单位:
为保障各单位办公家具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地提升资产使用效能,学校拟对具有维修价值的办公用家具进行维修。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本次维修对象为具有维修价值的办公用家具(教学、科研、经费独立核算单位除外);
2.请各单位认真进行排查,填写《办公家具维修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1月2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801439@qq.com;
3.国有资产处进行统计,随后将尽快安排专业人员上门维修(具体时间根据维修工作安排,届时与各单位联系人商榷)。
联系人:邬老师 88382337 qq:441280283 张老师 88382337 qq:2801439
国有资产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