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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9 08:37:49 浏览: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引导广大师生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以高质量信访举报工作推进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就bv伟德国际体育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如下: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个人矛盾纠纷、其他个人诉求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到各级信访部门或有管辖处理权的职能部门反映。

三、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渠道

集团纪检监察机构鼓励、支持和欢迎广大师生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具体反映问题的渠道公布如下:

1.举报电话:029-88382242

2.电子邮箱:jw@xsyu.edu.cn

3.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bevictor伟德纪委(邮编:710065)

4.接访地址:bevictor伟德雁塔校区行政楼509室(校纪委综合室)

5.每个校区均设置“校纪委举报箱”,具体位置:

雁塔校区:①1号教学楼一楼大厅西侧;②北家属院教工食堂东侧

明德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一楼大厅楼梯口

邑校区:①图书馆二楼大厅西侧;②东区食堂东门入口处

四、工作要求

1.提倡、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内容。

2.举报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明确被举报人的信息,并载明请求、事实、理由,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书证、图片、录音、视频等)。对采用电话或来访等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举报事项,纪检监察机构将如实进行记录。

3.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若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则属于诬告陷害,一旦认定为诬告陷害的,举报人将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收到信访举报后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认真分析研判。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统一编号登记,开展调查、处置和反馈等工作;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将向有关单位予以转办。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